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档(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
合同包1(惠州仲恺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站场(赣深高铁仲恺站、仲恺汽车客运站)驻点管理外包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站场(赣深高铁仲恺站、仲恺汽车客运站)驻点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铁路运输服务/铁路客运服务合同包1(惠州仲恺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站场(赣深高铁仲恺站、仲恺汽车客运站)驻点管理外包服务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惠州仲恺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站场(赣深高铁仲恺站、仲恺汽车客运站)驻点管理外包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惠州仲恺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站场(赣深高铁仲恺站、仲恺汽车客运站)驻点管理外包服务项目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旅客服务,(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提供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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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站场(赣深高铁仲恺站、仲恺汽车客运站)驻点管理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江北长线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