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景萍、汤琪波、李君玲、于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位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桂华、刘秋云、王世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请安永华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拟于2022年11月4日下午14:00点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